《再生育服务证》办证须知
(一方为独生子女)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一方为独生子女(无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存在)或申请人符合捡养、兄弟姐妹死亡等适用独生子女特殊认定条件的育龄夫妻。
二、审查受理机关
夫妻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11个工作日,需跨省核实的延长至22个工作日)
1、再生育申请。在户籍地领取并如实填写《重庆市再生育申请表》,持规定材料到申请地的村(社区)核实并签注意见。
2、镇街审核公示无误后报区卫生计生委审批。
四、申报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2份,申请书1份,女方1寸免冠照3张。
2、申请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包括户主页、人口增减页、申请人本人人口登记页及小孩登记页)、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4、独生子女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
(户籍是本市的由户籍地的村(社区)或法人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户籍是市外的由户籍地的村(社区)、乡镇(街道)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5、委托办理。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委托办理时,除提供委托人按照本办法规定应提供的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渝北区《再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图
办证咨询电话 | |||||
单位名称 | 姓名 | 办公电话 | 单位名称 | 姓名 | 办公电话 |
双龙湖街道 | 李金希 | 67811389 | 玉峰山镇 | 李国美 | 67163813 |
回兴街道 | 周雅斓 | 67452886 | 龙兴镇 | 王成利 | 67341214 |
宝圣湖街道 | 彭泽芬 | 60350631 | 统景镇 | 曾淑琴 | 67280623 |
龙溪街道 | 张洁 | 67076176 | 大湾镇 | 陈娟 | 67213220 |
龙山街道 | 张静 | 67916207 | 兴隆镇 | 贺春梅 | 67170416 |
龙塔街道 | 陈洁 | 86812382 | 木耳镇 | 王凤 | 67488960 |
悦来街道 | 谢芳 | 67481881 | 茨竹镇 | 倪尔彬 | 67211287 |
两路街道 | 李雪莲 | 86012690 | 古路镇 | 刘丹 | 67169916 |
双凤桥街道 | 李佳 | 67837425 | 石船镇 | 徐洲 | 67250159 |
王家街道 | 广瑜 | 67179721 | 大盛镇 | 廖寒剑 | 67283187 |
仙桃街道 | 刘晨曦 | 67581551 | 洛碛镇 | 晏长鑫 | 13098771716 |
渝北区卫计委 | 67801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