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租户、商铺负责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租房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3〕73号)和渝北区《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渝北委办〔2016〕33号)文件精神,我社区将在2016年10月15日进行重庆市第十届居民委员会选举,现就做好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凡在选举日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本社区签约租住的居民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派到社区工作的人员、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参加选举,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登记。已在公租房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居(村)委会的选举。
选民登记的地点分别设在华晖路社区、富民路便民服务大厅,在此期间,我们也将派人上门登记。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积极参加选民登记,行使选举权利。
渝北区木耳镇华晖路、富民路社区居委会
2016年7月14日